7歲父母離世我成了孤兒,被帶到堂叔家。堂嬸每天都教我種菜,告訴我長出什麼我就只能吃什麼。10歲時,我的菜長了蟲,我偷了別人的菜,第二天堂嬸就打了我,罰我沒飯吃。這一年,堂叔有了個男孩,我一下子感到了危機就拼命干活。但堂嬸不讓我做,說我假如成績還一直是五六十分的話,就把我送去別人家。
我只能被迫讀起書來,我跟奶奶告狀,奶奶也不管她,後來奶奶也過世。那時我才12歲,巴不得出去打工。後來讀大學時,爺爺也走了。我長大了,才發現,堂嬸教會我自立和讀書,才知道他們是為我好。我立馬回了老家。5年未見,我慚愧地跪在地上,把結婚請帖送到他們面前。第一次我在他們面前哭得像孩子,我不是孤兒,我有一個家。
(下滑查看更多社會新聞資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