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個農民工,由于和前妻性格不合,我和她失婚了,兒子歸我。由于兒子才五歲,所以我想再婚,給孩子找一個媽媽。後來通過朋友介紹,我認識了我的老婆,她也是失婚的,只不過她沒有小孩,就這樣我們兩個離過婚的人就組成了一個新的家庭。
和老婆結婚後,她所有的缺點和毛病我都能忍受,但是唯獨一點,就是我希望她能把我的兒子當成她自己的親兒子一樣來對待疼愛,這點她也向我保證承諾,她會做好一個媽媽的責任,把我的兒子當成親生兒子一樣來疼愛。
平日裡我在家發現,老婆確實對我的兒子不錯,疼愛有加,看到這點,我也是很欣慰了。
後來老婆懷孕了,我又要當爸爸了,為了能給老婆孩子一個好的生活,我將要外出打工掙錢了。領走前,我叮囑老婆要好好照顧自己和兒子,也叮囑兒子要聽媽媽的話。
叮囑完後,我就拿著行李外出打工了。
半年後,我這邊的活結束了,老婆也快生了,我馬上要回家了。回家前一天,我打電話告訴老婆自己第二天就到家,我還問她和兒子有沒有什麼想吃或者想買的東西,我好給她們買點帶回去。
第二天我帶著大包小包打工回家了,一到家我發現老婆正在挺著大肚子給兒子餵飯,看到這個畫面我還挺欣慰的,我老婆還真是疼愛我的兒子。但是我兒子一見到我後,馬上跑到我跟前,哭著說:「爸爸你終于回來了,你不在家,媽媽經常打我,你看我身上的傷疤。」
說完兒子就把手臂給我看,我一看兒子的手臂都是被老婆打的傷疤,有些傷口還在流血。
我明白了,原來老婆在我不在家的這段時間,她虐待我的兒子,如今我回家了,她又開始她的表演了,我十分生氣,直接上去給了她一巴掌。
至于這段婚姻,等老婆生下孩子後,我要和她這種女人失婚,我絕不能讓自己的兒子被她虐待!
大家說我做的對不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