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言道:清官難斷家務事。
近日,家住長沙某小區的業主們集體遇到了一件煩心事。
原本好好的地下停車位被一位神秘業主打包了。
對方豪擲1400萬,一口氣買下了196個。
因為無處停車,其他業主只能把車開到兩旁的街道上。
導致本就擁堵的小區更加的雪上加霜。
而這位買家呢?則開始高價出售手里的車位。
原本只要5萬的,直接翻一翻,一口價9萬愛買不買。
氣的小區業主們咬牙切齒。
屬于集體業主們的車位,怎麼會被一個業主買走呢?
這樣做究竟合不合法呢?
「惱人」的停車位
這里是長沙某幸福小區,一到了深夜。
嘈雜的鳴笛聲就吵得人無法入睡。
究其原因,原來是道路旁停滿了各式各樣的車子。
這些汽車橫七豎八地就停在業主窗前。
有時候,大半夜還會傳來轟鳴的引擎聲。
對此,周圍的居民們早就是苦不堪言了。
但無奈的是,物業根本無法改變這一現狀。
原來該小區大約有1300多戶。
而停車位僅不到500個,更嚴重的是,這其中的196個。
還被一位神秘業主給買走了。
而對方還揚言:只賣不租,一個要價8、9萬元。
因為價格太離譜,大多數人選擇了拒絕。
最后,只能把車子擠到了馬路兩旁。
在這里,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。
門口的「野」車位先到先得,因為無人管理。
已經處于癱瘓狀態,一到了夜里,塞得哪哪都是。
有些人甚至直接把車子停在了機動道上,把好好的一個小區堵得水泄不通!
據業主們透露,一開始他們也曾和這位神秘買家溝通過。
但對方態度蠻橫,一口氣就給回絕了。
沒多久,那196個停車位上就裝上了停車鎖。
因為無錢購買,大家只能眼睜睜地望著它積滿了灰。
但這畢竟不是辦法,眼瞧著自己的愛車在外面風吹雨淋的。
于是就有人開始忍痛買車位。
1家,2家,伴隨著購買熱潮的興起。
車位的價格也是水漲船高,從一開始的6 7萬元漲到了。
後來的8 9萬,更離譜的,到了後來一個車位10萬起了。
要知道,當初購買時的平均價格,也不過5萬左右。
眼瞧著,這位神秘業主大發「昧心錢」。
一些人坐不住了,他們找來了記者決心曝光此事。
在了解過事情的緣由后,記者疑惑道:
「既然如此,當初妳們干嘛不夠買車位呢?」
原來,這家幸福小區,一開始入住率并不高。
半年前,一到了晚上,亮燈的人家掰指頭都能算得清。
因此,早期的業主們,也就沒有停車的煩惱。
對于他們而言,地下停車場,小區門口,兩旁的街道上。
只要愿意,隨時都能扮演停車位的角色。
尤其是小區的地下停車場,因為缺乏管理,再加上住戶稀少。
那一排排的停車位簡直就是「白給似的」。
除此外,還有一些業主,因為工作的原因,身在外地,也并沒有購買車位。
而正是這種原因,導致了後來的悲劇。
誰也沒料到,憑空里會殺出一個富豪鄰居。
一出手就是一千四百萬,買下196個停車位,導致原本寬裕的停車環境,一時間緊張起來。
再加上半年后隨著新業主的到來,這剩余的300個車位早就供不應求了。
此時的早期業主們,就是后悔也來不及了。
為了把自己的愛車開進停車場里,他們也曾做過妥協。
但誰料,這位神秘鄰居開出的條件實在是離譜。
「一口價只賣不租,十萬一個,沒錢就停在大街上」
甚至還公然把出售的廣告擺在了停車場。
對于此事,業主們那是怨聲載道。
因為按照小區周圍的行情,一個月的車位租金也不過才250元,
這樣計算,一年就是3000塊錢,租滿十年也不過才3萬。
而十萬元,相當于30多年的租金。
拋去市場價格不談,誰家會把一輛車用30多年?
「這哪里是賣車位,簡直就是明搶嘛!」
「就是,好好的停車位讓他都霸占了,我們的車怎麼辦?」
眼看著事態遲遲得不到解決。
一些業主開始把矛盾轉移到小區物業身上。
據內部人士透露,該小區在啟動之初,就存在著資金不足的缺陷。
以至于,為了填補漏洞,在車位售賣時,存在著極大的疏漏。
它們壓根就沒考慮到全體業主的利益。
再加上入住之初,一些業主身處外地,還沒有購買停車位的想法。
等到他們回到家才發現,車位已經售罄了。
再想考慮,只能伸著脖子,任人家宰割了。
在業主們看來,正是因為開發商和物業的不作為,才導致了如今的局面。
它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!
按照廣告上的電話,記者撥打了過去。
接電話的人自稱「唐女士」。
對于車位的價格,對方表示,如今已經漲到了9萬元左右。
具體數字,還要視位置而定,反正已經遠遠超過了當初的購買價。
換句話講,這196個車位相當于唐女士的「股票」。
目前已經被炒到天上去了!
開發商回應:
為了弄清楚其中的來龍去脈,記者來到了物業大廳。
沒想到,在這里卻聽到了另一種說法。
據一位負責人講,當初為了鼓勵買房,銷售部的確舉辦了各種活動。
其中就包含了停車位出售,那時候只要有錢,車位不限量。
甭管是3個還是6個,通通一手交錢一手交貨。
這之后,還允許轉讓一次。
可以說,為了促銷開發商是絞盡腦汁了。
因為時間久,轉手次數多,如今已經很難統計車位的具體信息了。
顯然,這位負責人覺得是」理所應當「的,在開發商看來。
車位的買賣屬于正常交易,并不存在什麼瑕疵。
在得知業主們沒有地方停車時。
這位負責人居然現場做起了買賣:
「我們的停車位還有很多啊,負一樓,負二樓都可以。」
事到如今,開發商還是沒有弄清楚,業主們憤怒的原因是什麼。
他們不僅是為了有地方停車,更為討回一個公道。
屬于全體業主的停車位怎麼就被一個人給買走了?
律師回應:
事到如今,記者只能從法律方面尋找答案。
結果,律師告訴記者,開發商的做法是合法的。
按照目前中國的相關規定,并沒有禁止開發商把大量的車位出售給同一個業主。
至于能否買賣,要看當初的購房合同是如何規定的。
一般在簽訂合同時,開發商都會明確地下車位的性質。
具體來說,有以下兩種情況:
第一種,開發商沒有聲明地下車位是單獨轉讓。
這樣的話,車位就獨立于房屋,是不能跟著房子一起出售的。
小區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,至于受益,理應由每戶業主均攤。
第二種,開發商明確聲明,地下車位是以盈利性質單獨存在的。
沒有計入小區的公攤中,這樣的話,車位歸開發商所有。
其可以在取得了銷售許可證(或預售許可證)后,任意支配名下的車位。
而小區業主,也即是購買人,在取得了車位產權證書,就擁有了車位的支配權。
也可以任意的轉讓,出售,甚至抵押。
那位神秘的買家就屬于這種情況。
換句話說,只要錢給夠了,別說這196個車位。
就是全部520個車位一起打包,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。
但法律畢竟是死板的,在使用時還要考慮現實情況。
巧合的是,不久前幸福小區所在的長沙市剛剛頒布了一條新的規則。
「長沙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辦法」
在這條文件中,明確規定:房地產開發的地下停車位,應該優先滿足業主們的需求,
并且,不得擅自停用和變更。
除此之外,還清楚寫明了:停下停車場作為業主們的公共環境,不得分割,轉讓,
租賃給其他私人及個體,在運行過程中,不得私自停用、更改其用途。
由此可見,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說明,這「196個停車位買賣」是違法的。
但從全體業主和公共利益出發,這種現象是應該被禁止的。
記者隨后了解到:
長沙市相關部門已經注意到。
私人大量購買停車位現象,目前已經開始著手調查。
不久將會出台合適的規范和處置意見。
相信,不遠的未來,幸福小區的業主們一定會開進屬于自己的地下停車位。
從此次的停車位事件中,我們可以看到:
不管到了何時何地,公共利益都是至高無上的。
哪怕在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,個人都不能越過公眾利益,任意妄為。
停車場,作為公共環境,應該為大多數人謀福。
不能因為錢多錢少,成為某些私人的斂財工具。
至于涉事開發商和幸福小區物業,也應該自查自省。
追求利益本無可厚非,但若偏離了為業主服務的宗旨,早晚會舍本逐末,自食惡果。